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6-010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1,705,148.1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08,860,454.5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627,29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02,607 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 201,524,68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254,888.80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254,888.8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0.1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7,254,888.8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0.1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254,888.80 22,129,276.29 27,616,820.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1,705,148.18 202,811,998.36 250,626,202.2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008,860,454.5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7,000,985.8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75,047,782.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57,000,985.89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否
购注销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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