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作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经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同)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宝玉先生,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双学士学
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86 年 8 月
至 1992 年 12 月任沈阳飞机制造公司工学院企业管理教研室讲师;1993 年 1 月
至 1994 年 12 月任东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5 年 1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辽宁省财政厅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辽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万隆亚洲会计师事
务所辽宁分所副所长、所长;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
所合伙人、辽宁分所所长;2013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合伙
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IPO 内核小组成员;2019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合伙人;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锦州康泰润
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辽宁东和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鑫启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6 年 2 月至今任恒康源绿色产业科技(济南)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相应会议,参与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出建议。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第三届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李宝玉 5 5 0 0 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次数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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