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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9:16:23 股吧网页版
芯源微:芯源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作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经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同)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伟先生,195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
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获日本东京大学 Fellow、世界陶瓷科学院院士等殊荣。曾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学院)系主任、新型陶瓷与精细工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等。现任清华大学-丰田公司联合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欧洲陶瓷学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国际学术期刊《Coatings》主编。2025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相应会议,参与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出建议。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第三届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潘伟 5 5 0 0 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成员,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次数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 委员会

潘伟 3 1 - 2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了所有会议,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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