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于 2024 年 8 月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沙武,男,1960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
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学士,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83 年
12 月至 1994 年 2 月就职于湖北省化工机械厂,历任质检科科长、安技科科长;
1994 年 2 月至 1999 年 1 月就职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电器厂,历任副厂长、厂长;
1999 年至今,作为自由经济人,从事股权投资、证券期货交易等金融业务;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武汉爱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未召开股
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5 2 3 0 0 否 0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严格遵循《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24 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亲自出席战略委
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发生。本人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的议案进行了细致审查,在决策过程中,秉持独立判断原则,以专业视角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核查公司财务情况,核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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