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对《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七条
…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亦适用本条规定,但 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 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以保证独 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 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公司股东会选
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者公司股东会选
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制。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以保
证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
第一百○一条 第一百○一条
…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条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知悉
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
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选人是否符
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在披露董事候选
人情况时,应当同步披露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的审核意见。
新增 第一百○五条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
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
解除合同的补偿、董事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
追偿等内容。
第一百○七条 第一百○八条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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