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8:13:02 股吧网页版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认真地履行各项职责,现就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高琦先生、闵诗阳先生、陈鑫先生组成,高琦先生担任主任委员。高琦先生和闵诗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高琦先生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制度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规范,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2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等议案。

3、2025 年 4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5 年 8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5 年 12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财务报表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

2、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作的规范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指导并督促内部审计工作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形。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未发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