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3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由董事长谢朋村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报出《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制定的相关工作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了相关事项,能够切实有效地督促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
讨论,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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