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义华)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作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义华,女,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8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曾任土巴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规定出席/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未出现缺
席情况。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 7 次,出席/列席股东(大)会 4 次。参会期间,
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参加讨论并发表意见,除需回避的情形外,对董 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出席/列席次
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数
席次数 席会议
王义华 7 7 7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出席
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为董
事会的决策提供了专业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并通过参加
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 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长为 23 天,通过出席会议及与相关工作人员沟
通交流的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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