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人”)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必易微
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2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保荐人已与必易微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已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回访等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方式了解必易微业务经营情况,对必易微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 2025 年度,必易微未发生按相关规定须保
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2025 年度,保荐人督导必易微及其董事、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做出的各项承诺。 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 求,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
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理制度。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持续督导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人督促必易微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9 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保荐人对必易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或事后的及时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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