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 4月 22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2.47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6年 4月 22日,以 19.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 名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47 万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通过内部电子邮件通知的
方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 8月 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3、2025年 9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5、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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