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立生)
作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
工学院经营管理系助教、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金田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徽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事姓名 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潘立生 11 11 11 0 0 否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所有议
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同时,我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内,独立董事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的会议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及外部会计师及时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外部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保证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通过对公司进行
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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