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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38:28 股吧网页版
炬芯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定执行。董事长 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1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 提请股东会表决。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
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份比例达到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例达到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
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 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者选举两名以上
2 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权,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
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 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第一百〇一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3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任。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职务。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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