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5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17 2025/7/18 2025/7/18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2025 年 6 月 1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 265,032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6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 193,138,143 股增加至 193,403,175 股。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本次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前的公司总股本 193,403,175 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42,800 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93,260,375 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7,641,131.25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股票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是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因本次利润分派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
派送红股,故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即 193,260,375×0.35÷193,403,175≈0.3497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3497)÷(1+0)=(前收盘价格-0.3497)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17 2025/7/18 2025/7/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解江冰、北京博健和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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