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6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于独立董事
在每年召开的年度股东会履行述职报告后支付。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年薪并予以发放;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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