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7 19:26:46 股吧网页版
佳华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2025 年 6 月 27 日,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佳华科技”)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监事会主席, 并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
选举李玮先生、陈京南女士、黄志龙先生、池智慧先生、王涛女士、孟晓美女士
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虹女士、韩羽枫先生、李卫锋先生担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
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京南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
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董事
会下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主任委员

序 号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

1 战略委员会 李玮 李玮、陈京南、黄志龙、池智慧、孟晓美

2 审计委员会 黄虹 黄虹、韩羽枫、王涛

3 提名委员会 李卫锋 李卫锋、黄虹、李玮

4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韩羽枫 韩羽枫、李卫锋、陈京南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
选举于玲霞女士、张姣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鲍良玉女士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于玲霞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京南女士、池智慧先生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