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7:44:42 股吧网页版
佳华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同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实施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鉴于上述新《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

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

订如下:

(一)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二)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整体删除原

《公司章程》中第七章“监事会”内容;

(三)公司董事会中增加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四)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
以及部分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的调整。

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逐条列

示修订条款。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

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

况及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列:

修订/ 是否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 东大会审议

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是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是

3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 否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