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21:00:21 股吧网页版
佳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 ??公告编号:2026-016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
年 3 月 31 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
李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生、财务总监王朋朋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经理层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3、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麻志明、强力、郑建明及第四届独立董事黄虹、韩羽枫、李卫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出具了相关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 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6、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2025 年年度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