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3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归属感、获得感和责任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公司分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
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
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向薪
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各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值 各年度营业收入触发值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度 45.00 40.5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度 55.00 49.50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年度 68.00 61.2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达成的营 An≤A
业收入(A)
A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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