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芯微”)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
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6.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1,118.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22,993.34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8,124.66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4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4 月 1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81,118.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483,124.66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22,993.34
二、募集资金净额 558,124.6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05,821.90
本年度使用金额 73,248.34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1,696.7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751.1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通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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