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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ST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43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
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科瑞”)于 2025
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 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或公司),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安泰四路68号。
张亚,男,1969年7月出生,时任思科瑞董事长,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马卫东,男,1968年10月出生,时任思科瑞董事、总经理,住址:北京市朝
阳区。
舒晓辉,男,1977年11月出生,时任思科瑞副总经理,住址:成都市郫都区。
涂全鑫,男,1987年3月出生,时任思科瑞财务总监,住址:成都市天府新
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主席令第37号,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 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 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思科瑞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思科瑞虚构销售业务
2022年12月,思科瑞虚构一笔与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赛狄信息)336.65万元的检测业务,在未收到待检货物且未真实开展检测业务的情况下,安排人员生成对账单并利用与赛狄信息相关工作人员私人关系加盖对方公章,导致思科瑞2022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336.65万元、318.81万元。
二、思科瑞提前确认收入
2022 年9月,思科瑞在尚未向客户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
交付检测货物且未经佳缘科技确认对账单情况下确认收入,导致思科瑞 2022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246.93万元、203.7万元
三、思科瑞不当确认收入
思科瑞与佳缘科技于2022年9月签署的两笔结算合同出现了重大争议,争议部分涉及合同金额412.46万元,佳缘科技于2022年10月、11月发现检测问题后向思科瑞提出异议。在2022年末,前述合同结算金额存在较大争议。但思科瑞在明知存在前述争议情况下仍确认收入,导致思科瑞2022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
412.46万元、178.03万元。
思科瑞2022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00.54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24,282.18万元)及利润总额(10,679.59万元)的4.16%和6.56%。2025年4月,思科瑞发布《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上述虚假记载内容予以更正。
上述违法事实,有思科瑞相关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主体情况说明、相关财务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思科瑞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舒晓辉作为时任分管市场部的副总经理,其组织、策划、实施虚构销售业务,未勤勉尽责,签字确认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亚作为时任思科瑞董事长,未能在公司高管团队管理和整体业务管理上勤勉尽责,签字确认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马卫东作为时任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总体战略、运营管理,未能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内部风险控制上勤勉尽责,签字确认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系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涂全鑫作为时任公司财务总监,长期、持续从事财务工作,对财务会计审核工作负有更高关注义务,但未能勤勉尽责,签字确认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上述责任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成都思科瑞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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