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249,876.02 —— 341,313.37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903.26 —— 2,864.25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1.16% —— 0.84% ——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租赁及相关 租赁及相关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2,903.26 管理费收入 2,864.25 管理费收入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2,903.26 万 2,864.25 万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 元 元
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
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
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 — —— — ——
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
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
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 — —— — ——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 — —— — ——
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 —— — ——
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 — —— — ——
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903.26 —— 2,864.25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 — —— — ——
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
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 — —— — ——
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
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
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 — —— — ——
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 — —— — ——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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