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10 2025/6/11 2025/6/11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5 月 1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7,452,46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 674,222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66,778,238 股,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6.0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066,942.80 元(含税)。公司在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日期间无新增回购股份。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不送红股,故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即流通股份变动比例=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66,778,238×0.60)÷67,452,460≈0.5940 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5940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10 2025/6/11 2025/6/1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除公司自行派发红利的股东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