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持续发挥其专业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的规范要求,认真行使法规及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及时而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并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碧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佳宁)》、《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建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晓燕-离任)》。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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