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056证券简称:莱伯泰科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内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72,000.00 元(含税),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相关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内部薪酬考核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应当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3、其他事项
(1)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原则上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前述议案过程中,委员已回避评价、讨论和表决涉及本人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过程中,董事已回避评价、讨论和表决涉及本人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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