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30
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7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环”或“我们”)作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问题 2
发行人经历多次增资。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7 年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宁静 8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发行 7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25.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60 万元,股本增至207,000,000 股。请发行人:(1)披露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商业逻辑;(2)披露 2017 年定向增发的定价依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定向发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核查发行人增资价格及相关评估价值是否合理,并发表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披露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商业逻辑;
(1)该次定向增发的定价依据
发行人向太平洋证券宁静8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为骆驼股份)定向发行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0元,合计募集资金1.806亿元。公司该次定向增发董事会决议公告前60个交易日均价为24.33元。交易双方根据公司在当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因素,经协商确定该次定向发行的交易价格。
(2)该次定向增发的商业逻辑
公司该次定向增发的募集资金一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二是用于设立美国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周转能力,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从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设立美国子公司可有效帮助公司开拓海外业务机会,扩大公司产品和技术在海外的影响力,为公司国际化战略做铺垫。综上所述,公司该次定向增发可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加速实现公司拓展海外市场的战略目标,最终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同时该次定增的对象与首次定增相同,综合以上因素,该次定向增发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披露 2017 年定向增发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回复:
公司该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8,06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累
计使用 14,964.20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材料款、工程款、市场开拓费、税费、研发费用、投资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预计投入 使用金额 是否与股票发行方
募集资金用途 金额 (单位:万元) 案一致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金额 18,060.00 18,060.00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4,964.20
1、补充流动资金 11,420.00 11,197.75 是
-材料费 3,407.94 是
-工程款 452.70 是
-市场开拓费 1,019.72 是
-税费 6,260.36 是
-研发费用 57.03 是
2、开拓海外市场-投资款 6,640.00 3,766.45 是
三、利息收入 192.33
四、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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