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作为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瑞科技”、“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 19,276,800 股,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7,106,974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59,626,55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3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7,480,42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2.67%。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的 790,664 股限售股上
市流通。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部分限售股
14,059,668 股上市流通。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 844,775 股上市流通。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 307,739 股上市流通。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 861,673 股上市流
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锁定期限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故上述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4 名,限售股数量共计 69,868,2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1%,由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2026 年 4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故该部分限售
股将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 77,106,97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共计
转增 37,782,417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14,889,391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4,889,391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69,868,2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0.81%。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罗立权、罗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函第一条项下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
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承诺函第一条项下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本条项下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4.遵守本承诺函第一、二条项下锁定期要求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和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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