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也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线上会议形式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召开了关于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的会议,会议听取了立信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预审情况的报告及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提出相关要求。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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