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3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证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因近期股票交易价格持续高于首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8.00 元/股(含),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8.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66.46 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和实施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2025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和《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35.00 元
/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48.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自 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至今,公司持续
关注股价走势并积极寻求实施回购的机会。期间,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持续高于首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8.00 元/股(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方案尚未实施。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首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8.00元/股(含),致使公司可实施回购窗口期极短,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再次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8.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66.46 元/股(含)。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66.46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61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66.46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5.233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拟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 66.4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本次仅调整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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