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迈威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永杰、陈新军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062
重大事项提示
2025 年上半年,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公司”或“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31.9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353.90 万元,尚未实现盈利。
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随着新药研发管线持续推进,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临床试验研究阶段,整体研发投入仍维持在较高水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 14 个处于临床前、临床或上市阶段的重点品种,包括 10 个创新药,4 个生物类似药,专注于肿瘤和年龄相关疾病,如免疫、眼科、骨科等领
域。其中,已上市品种 4 个,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准备阶段的品种 1 个,处于 III
期关键注册临床阶段品种 2 个,以及处于其他不同临床、临床前阶段的品种。2025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为 39,209.15 万元,相较于去年同期增加 21.72%。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将面临如下潜在风险:公司虽有药品获批上市,但销售收入可能无法弥补亏损,且公司仍存在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并存在一定期间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2025 年上半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9 号)核准,迈威(上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9,99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4.8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47,65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0,343.22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督导工作。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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