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9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5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03,432,172.4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74717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7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已投入金额 30 日项目进度
1 年产 1,000kg 抗体产业化建设 58,000.00 28,100.95 已结项
项目
2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152,343.22 94,062.87 实施中
3 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 1 期 42,000.00 20,075.94 实施中
4 补充流动资金 78,000.00 78,000.00 已结项
合计 330,343.22 220,239.7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
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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