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 H 股发行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 H 股发行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于上市日生效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它公司治理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H 股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议案》,包含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及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进程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及治理制度(草案)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具体情况
1、修订《公司章程》(草案)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公司股东、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经上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经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1 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1
1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年 1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注册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意注册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币普通股 9,990 万股(以下简称“A 民币普通股 9,990 万股(以下简称“A
股”),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 股”),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 公司于【2025】年【11】 月 【 19】日监会备案并于【】年【】月【】日经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2026】年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香港联交所”)核准,在中国香港首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核次公开发行【】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准,在中国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含行使超额配售发行的【】股 H 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行使超额配售发
(以下简称“H 股”),H 股于【】年 行的【】股 H 股)(以下简称“H
【】月【】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 股”),H 股于【】年【】月【】日在
市。 香港联交所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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