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1 20:58:44 股吧网页版
派能科技: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派能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税前人民币 12 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按所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未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在关联公司或股 东单位担任职务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如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该薪酬为其全部职务的薪酬总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履职情况,相关薪酬可由公司及/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承担并支付。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奖金的确定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奖金的确定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奖金的确定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6 年度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