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2 18:42:42 股吧网页版
*ST航图: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ST 航图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已生效,案件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9,338.06 万元

本案实际冻结的资金为 7,870.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
的 63.67%,对公司营运资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整体影响可控。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的诉讼金额为东方时空大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单方提起诉讼主张的请求金额。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案件,将积极配合相关各方处理本案。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可能产生影响,最终影响结果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审慎的财务处理。

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被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深圳久安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781.31万元,同比下降 71.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6,018.73 万元。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725.96万元,同比下降 86.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26.03 万元。
公司短期流动性依然紧张,存在诉讼、票据逾期等问题,若短期内无法妥善解决,公司可能面临违约风险,进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可能削弱公司融资能力,加剧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风险。2026 年 2 月 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 BBB 调降至BB+,维持评级展望为负面;将“宏图转债”的信用等级由 BBB 调降至 BB+。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东方时空大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的《还款合同》涉及的债务
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海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
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被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东方时空大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500 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暂计为 1,737.21 万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15 万元(以 2,5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按每日 0.03%的标准计算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东方时空大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律师费 85.85 万元,共计9,338.0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判决已生效,目前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的基本账户和开立在中信银行的一般账户已被冻结,本案涉及冻结的资金合计为 9,338.06 万元。截至目前,前述工商银行的基本账户和中信银行
的一般账户资金余额分别为 6,942.63 万元、927.38 万元,合计 7,870.01 万元。
本案实际冻结的资金为 7,870.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63.67%,对公司营运资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整体影响可控。

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