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久安专字[2026]第 00040 号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
西座 10 层 1001-1005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网址:www.jiuancpa.com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鉴证报告 1-2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ENZHEN JIUAN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久安专字[2026]第 00040 号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业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航天宏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航天宏图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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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 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5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 1,008.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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