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9:05:41 股吧网页版
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尧景基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尧景基因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林长青、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尧景合伙”)拟共同对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景基因”)进行增资,增资方案为热景生物出资 2,400 万元,林长青出资 5,000 万元,尧景合伙出资
600 万元,合计出资 8,000 万元,按照 2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本次增
资完成后,尧景基因注册资本由 11,000 万元变更为 15,000 万元,公司持有尧景基因的股权比例由 40.91%变更为 38.00%。

本次增资方林长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资方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林长青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柳晓利、许立达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石永沾为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尧景基因进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长青、柳晓利、许立达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及规划,为进一步支持尧景基因的未来发展,公司、林长青、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共同对尧景基因进行增资,增资方案为公司出资 2,400 万元,林长青先生出资 5,000 万元,北京尧景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600 万元,合计出资 8,000 万元,按照 2 元/注
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尧景基因注册资本由 11,000 万元变更为 15,000 万元,公司持有尧景基因的股权比例由 40.91%变更为 38.00%。

本次增资方林长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资方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林长青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柳晓利、许立达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石永沾为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尧景基因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除公司外的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

1、林长青

林长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林长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庆丰西路 55 号院 5
号楼 4 层 40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4FNDX8C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长青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7 日

出资额:2600 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4FYFHX6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55 号

院 5 号楼 4 层 407 室

法定代表人:高琦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

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

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