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热景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小舸、宋云锋、柳晓利组成,其中徐小舸为
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中徐小舸和宋云锋系独立董事,徐小舸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5 年 1 月 《关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 2024 年 审议通过 无
15 日 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审议通过 无
27 日 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7月3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通过 无
日
2025 年 8 月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审议通过 无
27 日 摘要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审议通过 无
30 日
2025年10月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无
22 日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职,
合理表达了对相关事项的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以下几个方面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的工作内容、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以及相关问题与会计师们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对其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审核和评估,认为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含内容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认真审查候选人资质,认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
四、 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确保审计工作规范运作、有章可循,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完善公司审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审查、监督、评估作用,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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