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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2:01:51 股吧网页版
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梦涓)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 2025 年 7 月 4 日起,我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在任期间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学士,美国罗格斯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硕士。2019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强生公司杨森亚太创新与研发人力资源副总裁并从2021年4月起兼任杨森中国人力资源负责人。现任DIA(DrugInformationAssociation)人才发展和国际交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华毅乐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2025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期间,我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我均亲自参加会议;共召开 2 次股东
会,我均列席参加。我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对公司发展和重大事项运作的合理化建议,从各自的专业角度进行研判,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公正客观,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各自的专业优势及工作经验,认真负责的提出意见以及专业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且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应参加表决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共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我认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均能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并为公司的内部治理及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科学决策的水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任职期间,我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并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我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我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考察、线上会议、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结合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意见建议。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建立了日常事项及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并为独立董事深入公司现场审阅、调研创造便利条件,为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供了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资料,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我对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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