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4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 46,176 股(调整后)。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