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5-047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暨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胡明明先生、季乐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更加专注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和公司治理,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明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胡明明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更好地专注于公司财务管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季乐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季乐华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为满足公司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韩曙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待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总经理韩曙光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 是否存
原定任 续在上 在未履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期到期 离任 市公司 具体职务(如适 行完毕
日 原因 及其控 用) 的公开
股子公 承诺
司任职
总经理、 2025年10 董事长、战略委
胡明明 法定代表 月 13 2028年8 工作 是 员会委员(召集 是
人 日 月 5 日 调整 人)、提名委员
会委员
季乐华 副总经理 2025年10 2028年8 工作 是 财务总监 否
月 13 日 月 5 日 调整
注: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前,董事长
胡明明先生仍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明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季乐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前述岗位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胡明明先生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法定代表人职责将在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后解除,后续其将更专注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和公司治理;季乐华先生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专注公司财务相关工作。
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更换法定代表人情况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暨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韩曙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待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总经理韩曙光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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