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1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
(三)2026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就星云湖项目
诉讼等事项导致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沟通。
(四)2026 年 2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年审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云南项目客户现场访谈、业绩快报中收入确认、诉讼等情况进行沟通。
(五)2026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六)2026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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