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晚间,纵横股份(688070)披露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35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1.72%左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8.45万元左右,去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02.22万元。
纵横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国内工业无人机领军企业,凭借全谱系工业无人机产品、深厚的软件技术积累、丰富的应用场景经验以及完善的产业生态布局,深度推进无人机在智慧政务及应急、能源、林业、环保、交通等垂直行业的场景应用。
下半年,公司持续挖掘低空经济产业机遇,聚焦核心主营业务,加速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拓展,加速推进智慧政务在各区域的项目落地,深入推进国际市场开发,优化成本费用管理,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质量与综合竞争力,为达成全年业务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官网信息显示,纵横股份设立于2010年,系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工业无人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是国内规模领先、最具市场竞争力的工业无人机企业之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智能化、平台化、工具化的工业无人机系统,2015年在国内率先发布并量产垂直起降固定翼工业无人机,成为工业无人机主流布局形式之一。
回顾之前财报,纵横股份自2021年科创板上市后,虽然营收每年持续增长,但纵横股份归母净利润连续四年亏损。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4亿元,同比增长57.14%;归母净利润亏损3579.17万元,上年同期亏损6449.99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870.86万元,上年同期亏损7813.42万元。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77.72万元,同比增长42.20%;归母净利润亏损2793.12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904.33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851.6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558.82万元。
7月17日,纵横股份还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通知,得知其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任斌因与被上诉人邝明芳离婚纠纷不服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事宜作出终审判决。根据《民事判决书》,本次诉讼涉及公司股权相关财产分割判决结果如下:
1、准予邝明芳与任斌离婚;
2、任斌持有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502,000股股份中的9,996,000股股份归邝明芳所有,任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邝明芳办理过户手续;
3、任斌持有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的财产份额归任斌所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在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涉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根据本次终审判决结果,任斌在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2050.20万股变更为1050.60万股,直接持股比例由23.41%变更为12.00%。
任斌通过与股东王陈、陈鹏的一致行动协议安排,以及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对公司的间接控制,任斌根据本次判决完成股份过户后,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44.76%,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最新收盘,纵横股份股价涨13.23%报收53.76元/股,总市值47.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