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骆玲,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社会学专业,2017 年博士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
与管理专业。1989 年 9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西南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系教师、团总
支书记、国际经济与贸易教研室主任;199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西南交通大
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副主任、副院长;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2012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
担任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西南交通大学新型工业化与制造强省研究智库主任;2024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9 次,亲自出席会议 9 次,
人亲自出席 4 次。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履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恪尽勤勉监督义务。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保持与公司的密切沟通,及时跟进经营动态,并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在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中,本人尤其注重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与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并参加提名委员会 1 次,就公司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就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讨论;召集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就 2025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进行讨论;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次,就公司 2025 年投资计划、再融资等进行讨论。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并借助微信、邮件等多种渠道实时了解重大事项进展,确保履职及时、深入且具有针对性。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始终尊重治理结构的独立性,维持畅通、及时的沟通渠道。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在会议前提前通过邮件等进行沟通,以常态化的联系机制确保独立董事意见有效传达与落实,切实助力公司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高度重视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在 2025 年初就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初步进行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通过定期出席股东会、
业积累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以实际行动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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