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8.00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80.88 万元,提取盈余公积 40.84 万元后,2025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253.72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配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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