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
划等内容进行沟通,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目标、管理层责任、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三)2026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主要包括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范围、审计工作概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
(四)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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