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毕得医药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2.91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88.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28,160,8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92,830,452.00 元(税款 5,569,827.12 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1,335,330,348.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金额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公司或全资子
1 28,000.00 28,000.00 公司
研发实验室项目 公司或全资子
2 7,435.61 7,435.61 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公司
合计 43,435.61 43,435.61 -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874,642,765.06 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情况
1、公司在美国实施药物分子砌块中心建设项目时,为提升美国中心运营效率购买自动化设备,设备总价款 150.00 万美元,因资金出境过程中的境外投资备案时间过长,公司的美国全资子公司 BepharmScientificInc 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了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资金出境对外投资备案完成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
2、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或子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进行置换的客观实际需求,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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