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文涛)
本人作为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本人自2025年8月2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戴文涛: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财务管理)博士、博士后,会计学教授,高级统计师。曾任江苏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会计师、统计师,江苏徐州市泉山区统计局高级统计师,南开大学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审计系主任;2019年4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精工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对于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姓名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戴文涛 2 2 1 0 0 否 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任职期内,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公司召开的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对公司现场考察情况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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