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 2026Z00410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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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 1-2
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 1-21
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2026Z00410号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诺泰生物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诺泰生物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诺泰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诺泰生物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 号),江苏诺泰澳 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5,329.59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5.57 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829,817,941.5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 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04,654,948.3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5,162,993.16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 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验资报告》(中天运 [2021]验字第 90038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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