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25:27 股吧网页版
ST诺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 诺泰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将影响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
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
损失和所得税费用,以及应收账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未分配利润等财务报表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
性质的改变。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3 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4 号)。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
罚字[2025]59 号)。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5]148 号),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
分的决定》([2025]238 号)(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公司 2021 年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公司 2021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3,000.00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595.16 万元。上述事项影响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和所得税费用,以及应收账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未分配利润等财务报表项目。据此,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后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减少 3,000.00 万元,营业成本减少 404.84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125.00 万元,所得税费用增加 18.75 万元,净利润减
少 2,488.91 万元;2022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125.00 万元,所得税费用减少
18.75 万元,净利润减少 106.25 万元。

以上累计影响归母净资产减少 2,595.16 万元,同时公司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追溯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
调整,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一)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应收账款 139,375,014.20 -23,750,000.00 115,625,014.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34,178.34 -187,500.00 16,446,678.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4,464,499.22 4,048,411.97 38,512,911.19

其他应付款 1,861,552.56 5,000,000.00 6,861,552.56

未分配利润 266,300,074.09 -24,889,088.03 241,410,986.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11,382,762.95 -24,889,088.03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