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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2 17:07:22 股吧网页版
8-4-2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首轮问询函回复的修订说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0-12


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首轮问询函回复的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75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发行人”、“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现拟对前次提交的首轮问询回复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请予审核。

本修订说明使用的简称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本修订说明的字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原问询回复及核查意见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回复及核查意见的补充、修改 楷体(加粗)

1、关于资产重组

1.2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 年 11 月,公司以现金购买新博思 60%的股权。
收购完成后,杜焕达继续间接持有新博思 4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此外,公司与杜焕达夫妻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报告期内存在多项关联交易。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的具体占比;

一、修订说明

根据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修订了诺泰生物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及
相关的数据。

二、问询函回复修订情况

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2018 年 11 月,以现金购买新博思 60%的股权”中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诺泰生物经审计的及新博思经审计的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12.31/2017 年度) 新博思(A) 诺泰生物(B) 比值=A/B*100%

资产总额 2,823.22 61,147.10 4.62%

营业收入 1,055.63 22,886.75 4.61%

利润总额 195.20 5,701.38 3.42%

由上表可见,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即2017年末新博思与诺泰生物相比资产总额比例为4.62%,2017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4.61%,利润总额比例为3.42%。各项目比较数据均较小,说明新博思被收购时规模较小,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影响。”

7、关于核心技术

招股书披露,公司建立了五大核心技术平台,拥有 18 项核心技术,攻克了
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研发及合成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全球性技术难题。其中,在多肽药物合成与规模化大生产领域,公司建立了基于固液融合的多肽规模化生产技术平台;在小分子化药合成与规模化大生产领域领域,公司建立了基于精准控制的手性药物技术平台和基于本质安全的绿色工艺技术平台;在制剂研发领域,公司建立了基于精准高效的制剂给药技术平台;在多肽新药研发领域,建立了多肽类新药研发技术平台。

请公司披露:(2)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和必要技术,竞争对手掌握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情况,并进一步对比分析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一、修订说明

(一)根据截至目前的情况,更新了公司取得的专利数量。

(二)根据截至目前的情况,更新了公司苯甲酸阿格列汀片的审批进展。
二、问询函回复修订情况

(一)针对“请公司披露(2)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和必要技术,竞争对手掌握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情况,并进一步对比分析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对公司取得的专利情况进行修改如下:

1、(2)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比较情况

①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核心技术及专利情况

固-液相结合的多肽合成技术、多肽规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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