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琛)
本人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在2025年度独立、客观、公正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琛,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2015年7月至今在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任教,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理事会成员,安徽省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成员,安徽省卫生经济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本人连选连任。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任职条件,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以及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席会议
7 7 0 0 否 5
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会前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就相关议案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深入了解情况;会议中积极参与审议讨论,审慎发表独立意见,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另外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资产减值计提、续聘外部审计机构、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2025年度,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公司内审部保持常态化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汇报,对相关事项进行研讨并提出指导意见。年度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内审部、财务部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保障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参与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了解其诉求与建议。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审慎原则,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充分沟通,持续关注公司整体运营情况。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
公与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与咨询及时予以回应,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研及沟通协调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专门办公场所及必要保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5天,工作内容包括出席相关会议、审阅议案材料、与公司各方沟通交流、开展实地调研及其他履职相关工作。
在独立董事履职培训方面,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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